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单位(医疗机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医院现有两个院区,分别为兴宁院区和东部院区;主要提供诊疗、住院、护理以及患者健康教育、随访预约等服务;承担公共卫生、卫生应急、医疗救治、医疗保障、医疗救助、预防保健和干部保健等工作,以及医疗援外、医疗扶贫、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义务诊疗等公益性活动;承担医学教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职责,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开展国内、国际学术交流和区域合作。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80人,硕士研究生780人;高级职称人才692人。
(二)宁波市第一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79人,硕士研究生711人;高级职称人才561人。
(三)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宁波市第二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76人,硕士研究生829人,高级职称人才705人。
(四)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宁波市及周边地区妇女儿童各类疾病的诊治和危重疾病的抢救工作和全市妇幼保健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9人,硕士研究生341人;高级职称人才417人。
(五)宁波市中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浙江省第一批中医“名院”建设单位,全国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重点中医院建设项目单位之一,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育、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等。医院拥有国家名老中医药学术传承工作指导老师5名,省国医名师2名,省级名中医10名,市级名中医15名,现有博士研究生15人,硕士研究生246人;高级职称人才257人。
(六)宁波市华慈医院是一家由宁波市慈善总会创办、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主办的市级医疗机构,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
(七)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是政府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现有博士研究生10人,硕士研究生98人,高级职称人才82人。
(八)宁波市急救中心是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中心城区院前急救任务,为急症病患者提供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承担院前急救临床教学、医学科研、编写院前急救人员培训教材,制定院前急救服务规范和考核标准;组织开展公众院前急救知识技能的科普宣传和培训;参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联合救援等。
(九)宁波市中心血站是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十个县(市)、区的临床医疗供血任务和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战备用血等血液保障任务。现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5人,高级职称人才28人。
(十)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是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为:负责宁波市级医疗机构临床病理诊断工作,指导全市临床病理诊断业务,开展临床病理相关业务培训等。现有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42人,高级职称人才38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报名办法:电子邮件报名。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压缩包和邮件主题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就业协议书和学校推荐表)、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合同书及相关证件等。
3、报名邮箱和联系方式
(1)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电话:0574-55835620,邮箱:lhlzzrsk@163.com,联系人:李老师。
(2)宁波市第一医院电话:0574-87304032,邮箱:nbdyyyrsk@163.com,联系人:王老师。
(3)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电话:0574-83870619,邮箱:rsk83870619@163.com,联系人:杨老师。
(4)宁波市妇儿医院电话:0574-87083368,邮箱:feyyrskbk@126.com,联系人:夏老师。
(5)宁波市中医院电话:0574—87089011,邮箱:nbszyyrszp@163.com,联系人:梁老师。
(6)宁波市华慈医院电话:0574-87680581,邮箱:nbshcyy@126.com,联系人:张老师。
(7)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574-87680151,邮箱:nbcdcrsk@163.com,联系人:苏老师。
(8)宁波市急救中心电话:0574-87849625,邮箱:nbsjjzxzp@163.com,联系人:武老师。
(9)宁波市中心血站电话:0574-87848423,邮箱:nbszxxz@163.com,联系人:何老师。
(10)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电话:0574-87651149,邮箱:nbblzxzp@163.com,联系人:胡老师。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对其发送的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进行资格初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于
5、根据往年报名情况,本次招聘的护理岗位(招聘计划为10人以上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经宁波市人社局同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拟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通过者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单位查验报名材料原件与网上提交资料是否一致,一致的为复审通过。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考生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标准按照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50元/科;未按时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7、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病案统计室、后勤、国际医疗服务、儿保科康复、卫生管理、行政管理等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和经济理论、法律常识、科技与人文知识等内容)和英语知识两门课目。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和英语知识两门课目。笔试每门课目卷面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为两门课目成绩相加再除以2;其中护理岗位按两门课目200总分成绩中英语占30%、专业占70%计算再除以2。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除护理岗位(招聘计划为10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其他岗位一律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可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登陆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也可登陆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查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单位还将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的时间与地点)。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及部分岗位技术操作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查看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部分岗位必备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卫生健康委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签订就业协议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前需提供48小时内宁波市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承诺书》,并且浙江“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市)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区县(市)或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城市人员,尚处于居家健康管理、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学校参加考试。不同疫情风险等级地区人员健康管理要求见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
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按最新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3887、89183888、89189386。
1.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docx
2.宁波市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jw.ningbo.gov.cn/art/2022/4/14/art_1229128357_58938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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