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欢迎符合招聘条件者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人员1名。
聘用条件为: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及管理,能吃苦耐劳,具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知识和能力以及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2.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无违法乱纪行为;
4.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程序
(一)招聘报名截止时间
公告之日起——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请填写报名表并复印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zscl_jyzx@gxdpf.org.cn,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应聘人员面试由市残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本人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聘人员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体检: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应聘人员面试表现递补。
4.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考核及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5.联系电话:0777-2814436。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于合同制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按国家规定购买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安排食宿。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钦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qz.gxrc.com/Article/info/67e7cbda-c029-4108-918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