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底,青岛能源所拥有生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110余人。青岛能源所非常注重青年博士人才职业发展,现面向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广泛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1.生物类:生物化学、微生物学、酶学、系统生物学、合成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化工、生物工程等;
2.材料类:材料化学、电化学、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等;
3.化工类: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热能工程、环境工程、发酵工程等;
4.其他:计算机科学、生物能源、生物基材料、化石能源、氢能与燃料电池、储能、太阳能、海洋能、大数据等研究领域相关学科。
1.氢能与燃料电池:燃料电池前沿基础、燃料电池技术、低温PEM制氢、高温氧传导制氢等
2.太阳能:太阳能电池与器件、新型光电材料、光伏建筑一体化等
3.生物能源:合成生物技术、生物基材料、生物天燃气、液体生物燃料、能源微生物、能源植物等
4.泛能源大数据与战略研究:泛能源大数据系统、数据挖掘、人工智能、智慧能源、智慧社会管理、智慧绿色低碳等
5.新型能源材料:能源高分子材料、循环高分子材料、橡胶弹性体材料、手性聚合物仿生材料与能源应用、仿生材料与能源应用等
6.先进储能技术:电化学储能、电池材料器件、电化学动力系统、固态电池、智能电网等
7.化石能源:高端能源化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氨能源等
8.海洋能:海洋工程、波浪能、潮流能、盐差能等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已获得博士学位或近期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2.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研究经历;
3.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1篇以上;
4.有科研项目申请/承担经历者优先考虑。
青岛能源所为在站博士后提供事业单位中级岗位待遇,缴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等,平均保障性年收入20万/年(税前),另有青岛市每月7000元生活及住房补贴。
此外,博士后在站期间还可申报研究所优秀博士后支持计划(资助人数为当年进站人数的30%),并获得一等60万/人、二等40万/人、三等20万/人的稳定待遇支持。研究所支持并指导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科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各类国家和省市博士后项目。
青岛能源所为博士后提供了设施完备的博士后公寓,实现拎包入住;协调解决全职博士后子女入托、人才落户等。
青岛能源所出站博士后可以优先留所工作,出站博士后即特别研究助理可申请中科院专项人才计划,同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发展空间:
1.博士后出站留所工作直接纳入事业编制,工资及保险福利待遇按事业编制有关规定执行,并可申请青岛市25万人才安家补贴。
2.对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可申请“优秀青年博士人才计划”,入选者直接聘为副研究员,研究所给予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并提供50万元个人租(购)房补贴。
3.博士后出站留所工作,还可申请“国际英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由研究所提供资助,公派前往国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学习交流。资助金额20万/年,资助期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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