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纪律审查看护工作需要,经报宜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一批纪律审查看护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一、招聘人员本次招聘纪律审查看护人员33名(含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责任心、事业心强,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热爱纪律审查看护工作。
(二)岗位要求: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人民警察类及政法院校毕业生需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限宜丰户籍或宜丰生源,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92年10月18日至2004年10月18日之间出生)的男性;驾驶员岗位需具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为45岁以下(197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并持有B1以上驾驶证(持有A照证件年龄可适当放宽)。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高1.70米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裸眼视力在4.6及以上,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3、在部队从事反恐特战专业训练,参加师级以上军体比武获得荣誉、参加武术、散打、拳击比赛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或具有体育特长的人员可放宽条件。(注:符合条件的,报名时一并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3、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法乱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宜进入看护队伍的情形;8、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退伍证或退出消防救援队伍证原件、个人征信报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到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办公室现场咨询及登记。截止日期2022年10月30日17时前。2、招聘将严格按照《招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一经查实有虚假信息,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考试内容1、面试:沟通应对能力和综合素质。2、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1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评分(驾驶员岗位参加驾驶技术考试)。
六、体检和政审1、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面试占50%、体能占5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2、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以体能分高者优先。3、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4、政审标准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者,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由其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进行政审。
七、工资待遇(一)纪律审查看护人员均为合同制聘用人员,须经公安机关和纪委监察部门的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不合格者予以清退。工作试用期三个月,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报相关部门备案,实施准军事化管理。(二)工资情况:基本工资2700元+绩效工资500元,大队免费提供食宿,缴纳社保、医保、工伤等险种单位部分,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由纪委监察部门另行发放勤务补助。
八、疫情防控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参加现场报名、考核期间需出示健康码及24小时核酸证明。
九、招聘具体工作由宜丰县2022年纪律审查看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联系电话:0795-2755110,17879527636刘警官联系地址:宜丰县新昌镇新昌东大道2号特巡警大队二楼内勤办公室
宜丰县公开招聘纪律审查
看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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