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派遣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聘用制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职位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5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截止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5.其他不宜担任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于
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测试内容为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现场通知。
2.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cq5zy.chinacourt.gov.cn)公布,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面试时间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http://cq5zy.chinacourt.gov.cn),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技能特长、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七、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该公司派遣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担任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继续履行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不再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八、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待遇按照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相同岗位聘用制人员标准执行,收入包括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及其他补贴,并按相关标准为每人缴纳五险一金,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承担。住宿自理。
九、其他事宜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遇特殊情况,招聘工作将视国家与重庆市相关规定及具体疫情管控情况另行调整,并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cq5zy.chinacourt.gov.cn)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
2.如遇其他工作安排冲突等,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时间,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告知报考人员,请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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