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县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健全与新型城乡社区治理相适应的新型社区警务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水平,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159名,其中男性139名,女性20名。分两个岗位报考:
岗位1,仅限退役军人报考;
岗位2,其他人员及退役军人均可报考。
各岗位具体招聘名额根据报名人数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商定,另行公告。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警务临聘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3.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高职),其中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4.限会宁县户籍(户籍以发布公告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在会宁长期居住且有固定居所的非会宁户籍人员也可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房产登记证或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表现不好被单位辞退的;③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④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⑤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⑥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被判刑或正在服刑的;⑦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⑧因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⑨2021年以来,已参加人社部门组织招聘的在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以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临聘书记员和警务临聘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网上报名、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统一采用线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在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对学历、年龄、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核。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报名页面右上角“我的消息”中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
(二)体能测评
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内容为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三)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开考比例为1:1.2,通过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招聘人数进行同比例缩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现场报名之日已取得正式毕业证书)、户口本等三个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退役军人报考人员需提供退伍证书,在会宁长期居住且有固定居所的非会宁户籍人员须提供房产登记证或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在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满三年且表现优秀的需提供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材料。证件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所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者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如达不到面试比例,根据招录人数进行同比例缩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如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考人员仪容仪表、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七)考察政审
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考察。
(八)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各类举报反映,经核实举报反映情况属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九)后备库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人员的70%确定后备人员。因人员流失等原因岗位空缺后,对进入后备库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并补充聘用。后备库有效期6个月。
四、聘用管理
1.此次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招聘人员不占用县公安局正式编制,不享受公职人员的相关待遇。2.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并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对聘用人员实行日常工作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增资和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五、工资待遇及经费来源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24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按照2800元/月的标准执行,其中基本工资1720元,岗位工资22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值班补贴260元/月,绩效工资和值班补贴按考勤考核进行核算,满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工龄工资按照正式被聘用工作年数计算,每满两年按照100元/月标准依次累计。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43-3229890。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3.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登录会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凡因考生个人不及时登录查询相关信息或电话无法联系的,造成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4.因疫情原因,到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当日有效的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好口罩,经体温测量正常后(小于
会宁县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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