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企业用人实际,我院计划开展2022年秋季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海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是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国有企业,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创优型企业,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于1984年,位于海南省省会海口市,主要开展公路与桥梁工程、市政道路与桥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水运工程设计、咨询,公路和市政工程项目代建,专业化建设项目管理、设计施工总承包等业务。
目前员工规模为150余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交通运输部“劳动模范”、中国公路学会百名优秀工程师、南海名家、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海南省“515人才工程”人才、海南省“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等一批高端人才。拥有国家工程勘察综合类(包括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市政行业(道路)、市政行业(桥梁)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运(含河海港口)工程专业咨询甲级资信,以及水运行业乙级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市政基础工程(道路、桥梁)施工图审查一类等资质。
建院以来,海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了海南省大量的高速公路、国省道、旅游公路、农村公路、市政、水运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以及路网规划工作,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全国公路交通优秀设计一等奖等优秀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奖100余项;承担了省部级课题20多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海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等奖项。
近年来,海南省交规院认真贯彻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努力践行“质量第一、诚信至上、服务一流、创新发展”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对内完善生产管理体系把好质量关,对外提供周到服务和高质量成果赢得市场,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益;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先后荣获交通运输部“2020年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海南省“文明单位”、全国“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给企业带来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岗位和职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18名,工作地点为海口,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如下。
1、桥梁设计岗6人。岗位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桥梁工程专业。本硕专业应一致。
2、道路设计岗6人。岗位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道路工程相关专业。本硕专业应一致。
3、规划岗2人。岗位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交通运输工程相关专业。本硕专业应一致。
4、造价岗2人。岗位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程经济、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本硕专业应一致。
5、水运规划设计岗2人。岗位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水利工程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运经济等相关专业。本硕专业应一致。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3.身心健康;
4.人岗相适,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五、招聘程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校园招聘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以及其他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PDF版本)打包压缩发送至hnjtsjyjob@163.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名格式为“姓名+校招+就读学校+报考岗位名称”。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三)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线下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合格线为60分。最终结果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
(四)确定拟录用人选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院校招聘情况形成汇报材料,报院党委会议审议。
(五)体检
公示无异议后,党委办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岗位要求确定,体检费由我院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的名额,经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根据公示结果及体检结果,与录用人员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七)办理入职手续
院党委办为新入职员工发布报到通知,办理入职手续。
1.新入职人员应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办理入职手续。
2.新入职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入职资格的,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3.院党委办在新员工入职后,对其人事档案、社保等各类材料的核查过程中,发现有伪造、涂改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4.校园招聘新入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新入职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试用期满后由用人部门出具试用期鉴定意见,院党委办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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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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