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才集团)为市属国企,注册资本2亿元,旨在通过市场化手段探索符合南通实际的人才运营模式。人才集团将聚焦人力资源招引与开发、高层次产业人才项目引进、人才公共服务供给等主责主业,推动“人才+产业+项目+资本+生态”五位一体统筹发展,为南通建设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根据人才集团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从业)证书,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录用后能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工作,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心理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详见《南通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岗位简介表》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间截止2022年10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四、报名步骤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bm.ntjob.cn/。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5日9:00至2022年11月1日17:00止。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线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1.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3.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相关证明)、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如荣誉、专利、课题、文章、工作成果等),职称证书、专业证书、党员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进入综合测试程序。
报名咨询电话:0513-83548808。
职业发展咨询电话:0513-83505553。
五、综合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综合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1.适岗评价。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超过一定比例的,可先组织适岗评价。适岗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工作成果和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核时统一接收,不接受补交)。
2.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的10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考察、公示与录用
1.体检。成绩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须持介绍信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录用。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因体检不合格、公示期间发现有不适宜录用情形,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由集团党委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使用管理
录用人员与集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公司组织综合考评,综合考评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3-83500770。
九、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对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简章》由南通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南通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1.南通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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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http://www.nantong.gov.cn/ntsgzw/rczp/content/98ccf454-4459-4e7e-9b24-5239226d040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