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太保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镇政府聘用工作人员,招聘人数3人,具体招聘条件及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太保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三)联系人:蒋舒帆,联系电话:0763-8850902。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电子版打印;
2.近期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3.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
报名资料中的复印件概不退还,请自行备份。考生对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则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考试。
四、考试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初定于11月中旬至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可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职位空缺的,则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我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连山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福利
参照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具体薪酬福利按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
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一、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成绩保留半年,在此期间如该岗位出现空缺,按照本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实行替补。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太保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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