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城管执法协管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湛江经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7名,文书类协管员2名,外勤类协管员5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事业;遵纪守法,服从指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一线执法工作。
(二)男女不限,男性身高要求
(三)非退伍军人报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本科学历或法律类、土建类、环保类、文秘类专业优先。
(四)属部队复员、退伍军人,有文秘工作经验、执法工作经验或法律法规行业从业经验者,可适当降低身高和年龄等条件限制。
(五)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本单位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4、因违规违纪被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解除劳务派遣关系的聘用人员。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可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执法协管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根据资格条件要求由报考人员自愿报名,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六楼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徐华成,0759-3628910。
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内含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验证后退还);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近期);
4、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书》(可以录取后再提供)。
(二)面试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面试,未通过审核的将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三)体检、考察
按面试名次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按《湛江市机关雇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规定考察。
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以及因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可按名次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与综合执法大队现在岗协管员工资标准一致。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三)工作满一年以上享受年假。
附件:报名表.docx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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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zetdz.gov.cn/wz/tzgg/gg/content/post_16836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