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学校由中国人民银行创办于1950年,是一所具有“央行基因”的院校。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以金融学为核心,坚持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融合发展。现有本科专业51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7个学科门类。学校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加快办学治校的现代化,推进省部共建战略,强金融品牌特色,育金融文化新风,将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应用型金融品牌大学,成为广东金融强省建设的支撑者、区域金融事业发展的引领者、国家金融高端教育的示范者。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校用人需求,现采用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辅导员若干名(30名至33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按照学校实际需求安排到广州、清远、肇庆校区。本公告长期有效,滚动招聘,招满为止。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须满足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条件,并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获得学位最晚时间不超过2022年7月31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次招聘人员采用非事业编制合同聘用制管理,薪酬标准按《广东金融学院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执行。试用期满后,年薪不低于10万元(税前)。
辅导员岗位首次聘期为3年,每一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报聘下一个聘期,须服务满6年才可申请校内转岗。首次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社会人员或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3个月。
(一)报名时间
公告挂出之日起报名。学校依据报名情况,自2022年10月14日起(11月3日零时、11月23日零时、12月5日零时)截止一批报名并安排一次考试选拔,直至招录额满为止。最终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5日零时或以招聘满额的时间为止(以公告为准)。以邮件(网上报名)记录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金融学院2022年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电子版个人材料。电子版个人材料和《报名表》共同压缩在同一个压缩包中,命名为:“姓名+最高学历学位+专业+高校人才网”,[例如:张三+硕士研究生+心理学+高校人才网]。发送至电子邮箱:19-022@gduf.edu.cn【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申请/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命名应与压缩包命名一致,未按要求报名者不予受理。
个人材料包括:
1.广东金融学院2022年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本人照片(彩色小一寸证件照);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
6.外语程度证明;
7.中共党员证明(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8.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证书;
9.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
10.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请提交任职证明材料;
11.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认证书;
12.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
以上材料均应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上传的电子扫描版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
2.现场复审。学校组织现场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备齐与报名时提交的电子扫描版资料相一致的原件,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照学校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全过程存档。
(一)笔试和心理测试
笔试采用固定考场闭卷限时考试的方式,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按照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资格者审查名单。如果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
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能力情况及人格特质。测试结果仅作参考,不计入成绩。不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参加综合面试。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管理能力、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急反应等素质能力。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学校成立考试专家组,专家组评委成员为5人~7人,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80分以上为合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总成绩相同者,以综合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则另行面试。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校长办公会决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应聘者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栏查看(https://rsc.gduf.edu.cn/index/ggl.ht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条件及进度安排。
(二)应聘者须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学校人事处和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按回避规定要求执行。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疫情防控须知》。
(一)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穗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7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和不符合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学生工作处咨询电话:020-87238143
人事处咨询电话:020-37216160;
监督投诉电话:020-37216629;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4:30。
附件1:广东金融学院2022年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表(附后)
附件2:广东金融学院2022年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辅导员报名表
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
2022年10月14日
广东金融学院2022年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表
招聘部门 | 岗位名称 | 学历学位 | 专业类别 | 招聘要求 | 岗位数 | 工作地点 | 联系方式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 专职辅导员岗位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乐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政管理工作;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6.在高校就读期间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学生组织或社团骨干者,或具有高校专职或兼职辅导员经历者优先考虑;7.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能够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 | 13至16名 | 广州校区 | 周老师:020-87238143邮箱:19-022@gduf.edu.cn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 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乐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政管理工作;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6.在高校就读期间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学生组织或社团骨干者,或具有高校专职或兼职辅导员经历者优先考虑 7.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能够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 8.能够使用英语作为日常工作语言,具有出色的中英文语言文字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国(境)外高校学习经历和英语专业背景人员优先。 | 1名 | 广州校区 | 周老师:020-87238143邮箱:19-022@gduf.edu.cn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 专职辅导员岗位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乐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政管理工作;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6.在高校就读期间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学生组织或社团骨干者,或具有高校专职或兼职辅导员经历者优先考虑; 7.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能够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 | 10名 | 清远校区 | 周老师:020-87238143邮箱:19-022@gduf.edu.cn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 专职辅导员岗位4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乐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政管理工作;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6.在高校就读期间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学生组织或社团骨干者,或具有高校专职或兼职辅导员经历者优先考虑; 7.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能够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 | 6名 | 肇庆校区 | 周老师:020-87238143邮箱:19-022@gduf.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