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会计与审计类专业10人。
岗位二:文秘类专业1人(专业仅限:文秘、文秘学、现代文秘、文秘与办公现代化、文秘教育等)。
三、招聘对象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大局观念;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有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编辑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团队协作意识好,熟练计算机基本操作;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无违法违纪记录;
(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桂平市财政局四楼人事教育股(桂平市西山镇新岗东街71号)。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桂平市财政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由应聘者本人下载并如实填写,填报信息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财政局公示栏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不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用。经聘用后,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食宿自行解决。
(八)聘用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桂平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纪要(2022年第8期)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财政局人事教育股联系,联系电话:0775-3383447。
桂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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