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河海农业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是垦利区区属一级国有企业集团,功能定位为农旅发展、乡村振兴,主责主业向农业发展、旅游开发、农村集体经济领域聚焦。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端人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无不良嗜好和犯罪记录。
(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责任心与团队协作精神。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应聘岗位任职条件要求,熟悉相关的专业知识。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综合管理岗位,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限男性,学习阶段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优先。
(二)旅游管理岗位,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旅游管理类专业,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3日17:00时(以收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扫描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年龄和工作年限均以2022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期。
(三)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lczjgzb@dy.shandong.cn。为保证应聘过程中通知的准确送达,请参加应聘人员全面如实填写个人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未能联系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邮件名称统一为: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凡不按要求提供资料和填写表格的,均不通过资格审查。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本次招聘报名仅受理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和报名结束后1日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审查符合条件应聘人员电话通知进行笔试,通知时间截至2022年11月4日17:00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二)笔试。笔试采取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只考一科,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性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业务能力。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比例(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运用水平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并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相同者按招聘岗位优先条件以及学历、职业资格高低和职业资格取得时间、工作时间先后等确定排序,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总成绩。
(四)体检。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拟招岗位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五)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成绩从高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递补人选。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3个月。聘用合同期内,不得报考或应聘其他工作岗位。
(三)工资待遇按照垦利区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标准执行。
(四)疫情防控期间,应聘者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取消资格并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若不符合要求,取消相关考试资格。
(五)从网上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本简章由招聘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2522334监督电话:0546-2527996
附件:东营市垦利区河海农业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2年10月2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kenli.gov.cn/art/2022/10/28/art_39604_103263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