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政策规定,安康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窗口一线公共服务人员8名。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要求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积极向上、吃苦耐劳、服从分配、无不良嗜好;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部分岗位可放宽到大学专科文化程度),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
3.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及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年龄在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受过开除处分或被原单位辞退的;
3.曾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被通报批评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岗位专业条件
序号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法学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2 | 男、女各1名 |
2 | 汉语言文学 秘书学 新闻学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6 | 男、女各3名 |
三、招聘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人员,根据本人意愿,自愿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就业困难认定表》。
2.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2)户口簿原件的扫描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4)《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就业困难认定表》(见附件)扫描件。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网上报名投递邮箱:195022412@qq.com。(附上个人信息表及报名资料扫描件,邮件标题必须备注报名单位及岗位信息,个人信息表需提供联系方式、报名单位及岗位名称,邮件请勿重复发送!)
咨询电话:33366153312576
3.资格审查。在笔试前现场查验网上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的原件,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名资格。
4.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论述题,采取书面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与政治审查。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与应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政治审查工作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组织,重点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复核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7.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三年。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服务满后优秀者可续签。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满月工资2800元/月(享受降温费、取暖费),被聘用人员食(有机关食堂)、宿自行解决。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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