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我市国资办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承担公积金业务服务、开展政策宣传、办理全市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设、公积金缴存提取、结息对账、贷款受理发放等相关工作。现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提供更好的公积金服务。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需求: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2.身体健康。
(二)基本条件: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2.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5.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6.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11月6日;
(2)报名地点:线上报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1664427406@qq.com;
(3)报名材料:
1.《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
3.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咨询电话:
0579-85458086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工作思路、心理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者,不予录用。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将从面试人员中按从高到低向下递补。
(四)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将在面试人员中按从高到低向下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专栏及“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
对公示期无反映,或有反映经查实但不影响录用的,由公司与拟录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用工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建立储备库
面试合格而未被聘用的人员列入储备库。在下一次组织招聘前,可从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补。
四、其他
1.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该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的,均视作放弃资格。
2.面试、体检、考察及录用等各环节情况均在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专栏及“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3.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与制度,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应聘报名表.docx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w.gov.cn/art/2022/11/1/art_1229136563_594002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