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金融运行监测中心于2019年10月经省委编办批复成立,为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数据分析、风险评估等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全省金融运行态势、风险形势分析相关研究工作;承担全省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大数据平台运维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结合岗位空缺和用编进人计划安排,省金融运行监测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2022届应届毕业生须在
(四)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五)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dfjrjgj.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sjrbrsc@shandong.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
报名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需将个人科研成果填写清楚,并附相关文献资料页);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须在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6)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7)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事处会同省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应聘通知单》。
(三)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答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答辩的流程为:个人陈述、专家提问、答辩回复、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
2.面试总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答辩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结构化面试按照40%的比例,答辩按照6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答辩成绩和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通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网站对外公布。
4.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答辩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4.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0531-51783929
监督电话:0531-51783926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通知。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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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204/987a076b-db53-447c-8e12-350dabcab5d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