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根据《铜仁市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铜人社函(2022)12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5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本次共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全部采取聘用制,由石阡县汤山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主要工作职责是从事办公室常规工作。
三、招聘对象
具有石阡县户籍,在石阡县就业局办理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了就业困难认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2、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5、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6.持失业证满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持失业证的失地农户;
7、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四、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下列人员不得参加:
①.有过违法违纪行为的;
②.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③.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④.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
⑤.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安置的;
⑥.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汤山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座机电话0856-7651231)手机联系人:尚艳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需要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的,请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事务所(人社中心)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资格审查
由汤山街道办事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本人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汤山街道办事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汤山街道办事处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在街道办事处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1.招聘报名人数超过应招聘人数的,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取足名额,不足5名的按实际人数择优录取。
2.聘用期限,公示期无异议的,街道办事处组织领导小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最长为3年(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安排聘用人员上岗。
(六)待遇
1.岗位工资:聘用到石阡县汤山街道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待遇标准(1570元/月),就业局每月拨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的60%,用人单位每月拨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的40%,具体按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石阡县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的相关待遇规定执行。
2.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石阡县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七、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需要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必须在聘用前按规定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未按规定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视为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不予聘用。
2.本方案由石阡县汤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由石阡县汤山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
石阡县汤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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