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方正学校是经云浮市人民政府批准,新设立的一所专门学校。学校位于罗定市围底镇,主要负责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等工作任务,归属云浮市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云浮市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报考教师岗位还需具备中学教学资格证书,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在选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到现场提交《云浮市方正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加具同意报考意见)、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对后退回)和复印件,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宝马路2号教育综合大楼205室云浮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66-8835046。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云浮市教育局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六、考试
根据选聘岗位的要求,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届时由云浮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浮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如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云浮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选聘工作时间调整的,选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以各种方式告知,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从考前7天起,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应聘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本次公开选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将个人报考诚信记录在案。
(五)本公告由云浮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6-8835046。
云浮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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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unfu.gov.cn/jyj/tzgg/content/post_1640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