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筑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发展,推动相关学科建设发展,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大连大学处(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规定,现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相关学院院长。
一、单位简介
大连大学坐落于海滨城市大连,位于风景优美、空气宜人的大黑山脚下,是一所拥有法学、经济、教育、文学、艺术、历史、理学、工学、医学、管理等10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大连大学现有19个一级学术硕士学位授予点,3个二级学术硕士学位授予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共有7个省重点(培育)学科,8个学科入选辽宁省“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2个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特色学科,临床医学学科新晋ESI全球前1%,护理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入选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前50%。学校已初步形成了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群,学科核心竞争力得到显著提升。学校设有29个学院,63个本科专业,2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含研究生1400余人)。
二、选聘岗位
大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院长各1人。
三、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强,熟悉高等教育规律,熟悉相关学科发展规律和教学科研规律,具有高校院系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4.原则上应具备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并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较为突出的学术成就,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具有知名大学终身副教授及以上职位;
5.治学严谨、为人师表,作风端正、廉洁自律;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应聘人任职后须全职到岗,将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岗位。
四、应聘程序
(一)应聘者提供以下材料
1.《大连大学院长岗位公开选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扫描件(在国外获得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海内外任职证明材料(任职文件或聘书扫描件);
5.代表作及证明材料(10项及以下,按重要程度排序);
6.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清单和证明,3—5篇代表作和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7.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
8.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9.担任院长工作思路及预期目标的报告;
10.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大连大学院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后续工作程序,主要包括面试、评议、综合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录用聘任等程序。
五、聘任期限和待遇
1.聘期为4年。首聘期后,若本人不再担任院长,可转为专任教师。
2.学校将在全面评定受聘者学术水平、人才层次等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大连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大连大学“金普学者”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提供安家费、协议制工资等优厚待遇,具体面议。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大连大学党委组织部,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申请/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联系方式: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大连大学党委组织部邮政编码:116622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11—87402194,1584267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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