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总量)、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就潍坊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研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2年潍坊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7人,控制总量人员10人。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2年潍坊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研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按照应聘人员现专业技术资格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过硬,无违纪违法情形;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任教学科和工作经历等要求,具有符合规定的教师资格;
4.具有任教或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有关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
5.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初级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8.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按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潍坊市教育局原办公楼二楼205房间(潍坊市奎文区北海路与民生东街路口西南角)。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潍坊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对任教学段学科、教研工作年限、一线教学工作年限、是否同意报考等作出说明,加盖公章、经办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样式参照《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样式)》(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审后退回,各收复印件1份)及2寸彩色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4.反映本人业绩能力水平的荣誉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个人标志性成果材料不超过3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1、2、3项须齐全有效,第4项按个人实际情况提报。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实带来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确定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专业审核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专业目录实施。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考察岗位履职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素养等,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综合确定。
面试: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在本场考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统一宣布。为保证招聘人员素质能力水平,设定面试分数控制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考察体检。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及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1.考察。组建考察小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岗位,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执行。
四、疫情防控
公开招聘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应聘者要做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并承担好疫情防控的社会责任,报名及考试时需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潍坊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健康管理承诺书》(附件4),扫描场所码,接受健康码、行程查验和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口罩,报名环节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按规定佩戴。列入核酸检测情形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及时关注公开招聘有关信息,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一切后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实施。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潍坊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7753603571。
监督电话:0536-8096383。
附件:附件1:2022年潍坊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研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潍坊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研员报名表.docx
潍坊市教育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jyj.weifang.gov.cn/XXGK/GGGS/202211/t20221108_61289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