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有关规定,经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平江县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计划:4名。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见《2022年平江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均为5年(含一年试用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A岗位(新闻采编岗位)报名时间为
B岗位(主持岗位)报名时间为
现场报名地点:平江县融媒体中心四楼418室(平江县开发区体育路天岳广场,联系电话0730—6223861);
网络报名:不方便现场报考的可通过网络报名,所有报名所需材料请扫描发送至2606334312@qq.com;
(二)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及学历证书学信网证明;③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及彩色照片2张;④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⑤《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三)注意事项:①每名报考者只能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②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③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五)资格审查由平江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报名结束、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六)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到平江县融媒体中心418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工作接受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
A岗位(新闻采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B岗位(主持岗位)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持人选拔大赛)方式进行,方案另行制定。
(一)开考比例
A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
B岗位考试分男、女组进行,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男、女组各不低于10:1。若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低于开考比例时,经报请平江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也可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
(二)笔试
A岗位笔试时间:
A岗位笔试主要测试新闻采编相关专业知识和命题写作。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A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A岗位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示(关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考信息栏)。
(四)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B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持人选拔大赛)时间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A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若A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下列方法处理:1、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2、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
B岗位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持人选拔大赛)结果为最终成绩,依据测试结果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县人社局和县融媒体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情、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具体考察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三)公示
1.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融媒体中心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经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纪律:A岗位招聘考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B岗招聘考试由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县纪监委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由平江县公证处全过程进行公证。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二)招聘相关信息均公布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同步在“今日平江”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关注查询,如因考生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通知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三)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以及拒不配合考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主持人大赛的考生,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及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体检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七)本公告由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江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十、咨询联系
咨询电话:
0730—6292370(平江县人社局事业股)
0730—6223861(平江县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和财务股)
监督投诉电话:
0730—6296800(平江县纪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0730—3062727、3062929(县纪监委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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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pingjiang.gov.cn/35048/35067/content_2009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