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市登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不动产登记受理岗,10名。
(二)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00—11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名邮箱:cdbdcdjzx@vip.163.com。应聘人员提交xls工作表格式的《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清晰扫描成pdf文档格式的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各类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一并打包成压缩文档随电子邮件提交,压缩文档及电子邮件均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按1:3的比例择优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若因报名人数少,经市登记中心研究可放宽至1:2,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招聘人数。应聘人员应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各类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市登记中心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者另行组织面试)。体检信息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相关事项。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市登记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可递补2次,第3次不再递补,递补体检时间以市登记中心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市登记中心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通过市登记中心网站(网址:http://mpnr.chengdu.gov.cn/bdcdjdtx/)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六)试用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拟聘人员由市登记中心进行试用,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编外聘用方式予以聘用。
本公告由市登记中心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咨询电话:028-61997123,028-61999491;
监督电话:028-61992358。
附件: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信息表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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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mpnr.chengdu.gov.cn/bdcdjdtx/c149213/2022-11/13/content_c5229b1457eb4b8385bc30530b42298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