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力量,提升街道网格队伍工作能力水平,规范网格工作常态化开展,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网格化社会治理相关文件的通知》(通办发[2022]6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金沙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计划招聘专职网格员45名。
二、报名条件
1、基本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能关心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语言表达能力好,沟通协调能力强,能熟练操作智能手机。
2、年龄要求: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中共党员或其他专业技术性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户籍及住所要求:因岗位性质特殊,户籍为通州城区范围(含金沙全域)或通州城区(含金沙全域)有固定住所的本地城乡居民优先。
5、社会保障要求:到办理退休年月时需缴足180个月社保。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报考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截止逾期不可补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报名材料至金沙街道310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513-80608213。
3、报名材料:(1)《通州区金沙街道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两张;(3)户籍证明;(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党员、退伍军人身份证明;(7)村(社区)工作经历证明;(8)社保记录;(9)具有社会工作者、法律从业资格或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等的,提供相应材料。
四、资格审查
街道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人数达1:2比例,方可组织招聘,若报名人数不足,则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五、适岗评价与面试
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试结合方式进行。适岗评价、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1、适岗评价。从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工作成果和专业能力等方面,对岗位的胜任度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总成绩。按照适岗评价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合计总成绩。
六、考察与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录用。聘用人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务合同,由金沙街道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2、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八、人才储备
本次招聘专职网格员岗位实行招录替补机制,因招录计划限制未录用人员,进入人才储备库,该数据库有效期为一年,1年内因人员变动产生岗位缺额的,经街道党工委同意,从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本公告的相关程序补充录用。
九、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试用期工资为228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工资待遇按照通州区人社局相关文件执行,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保障待遇及住房公积金。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历年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沙街道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513-80608223。
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1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tongzhou.gov.cn/tzqjsjd/gggs/content/e1f8b449-d482-4e0c-9e80-65f6536d46d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