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漳州市金盾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集团”)于2022年5月,在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是漳州市国资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围绕“构建创新型城市服务商”的发展目标,坚持“做品质、做口碑、做品牌”,践行“金盾让城市生活更美好”的企业使命,通过科技赋能智慧城市发展,重点打造安保服务、物业服务、智慧停车、金融外包服务、公园管理等五大业务板块,多业态布局服务品牌,深耕城市赋能共生,全方位推动城市服务综合体系建设,助力漳州城市品质生活提档升级。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职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22年金盾集团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漳州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zpkl.zzrcjt.com/)向招聘单位报名。应聘者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1个岗位进行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全部考试(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线上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至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1.公司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
2.公司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
3.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漳州人才集团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应聘者登录报名系统关注相关信息,进入笔试、面试考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及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在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环节。其中:漳州市金盾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部门副经理岗位按1:6;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部门副经理岗位按1:4;其他岗位按1:3比例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如遇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同进入面试;低于比例的按实际应聘人数通知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知识面试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分为三种类型:漳州市金盾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部门副经理岗位采用初面+复面+终面三次面试方式;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部门副经理岗位采用初面+终面二次面试方式;其他岗位采用一次面试方式。
3.参加笔试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漳州市金盾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部门副经理岗位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6、1:4、1:2比例进入初面、复面、终面;
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部门副经理岗位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4、1:2比例进入初面、终面;
其他岗位按1:3比例直接进入终面。
漳州市金盾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部门副经理岗位及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部门副经理岗位如遇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要求,按照比例进入面试。
4.面试小组由集团招聘小组或外部专家组成,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按面试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确定。
(五)成绩确认和拟聘用人选确定
考试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得分。拟聘用人选名单以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最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若最终成绩出现相同的,采取加题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与政审
1.组织体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2.政审:由拟聘用人选提交政审材料。如发现存在不得录用的问题,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与录用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五、其他
1.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需如实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于考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2.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并办理社会保险。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碧湖公园船坞村3号
联系电话:0596-7053976
邮政编码:363000
漳州市金盾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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