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宁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全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为做好选聘相关工作,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选聘。
二、选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选聘的职位共6个,计划选聘的人数共8名,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宁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聘范围
宁远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遵纪守法,责任心和保密意识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必须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应在
5.本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满三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可计算在内)。
具体条件见《2022年宁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尚在新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选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或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宁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
2.现场报名需提供报名材料。①《2022年宁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表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其他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选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县疾控中心负责资格初审,县卫健局负责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本人简历从高中填起,时间上需连续不间断。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聘职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选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单位研究后,报县人社局备案。在公开选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笔试
笔试为一科,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
此次选聘原则上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选聘计划。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选聘单位要求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须专题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县人社局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
笔试试题由县人社局委托其他县以上专业考试、人才服务机构命题、制卷,县纪委监委参与监督,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
(五)面试
1.面试评委。从评委库随机抽签产生。评委参照公务员面试方式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2.面试试题。由县人社局委托其他县以上专业考试、人才服务机构命题,县纪委监委参与监督,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3.面试方式。采取专业知识问答方式面试。
4.面试对象。按照选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公告发布之前,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考试设置成绩合格线,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
以选聘计划数为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含复检)由选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的重点是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
(九)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选聘人员有反映的,由选聘单位及组织、人社、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十)手续办理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选聘的拟选聘对象,由选聘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在进入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
2.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
3.报考人员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湖南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在进入考试考点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
5.报考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报名、考试全程应当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外)。
选聘单位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各位报考人员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对选聘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确保选聘工作公正、有序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从事选聘的工作人员在选聘的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从事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四)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五)报考人员请选择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六)本公告由宁远县疾防中心、宁远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5116591228(宁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46 —7229196(宁远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 0746-7223069(宁远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746—7235980(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2年宁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22年宁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
宁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yx.gov.cn/nyx/zkzp/202211/e40f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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