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7名检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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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经太平区政府批准,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检务辅助人员7名,其中,勤务人员2名(男性),文员5名。

二、招聘条件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招聘标准和程序,严格选拔聘用社会优秀人才,从源头上保证检务辅助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7日至2004年11月17日(含)期间出生],限报考人员为太平区户籍;

5、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文身,脸上无明显疤痕、胎记,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检察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检务辅助工作的。被聘用人员应自行解除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待遇保障

1、按规定为被聘用的检务辅助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含生育险)、失业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2、试用期满后,扣除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实发工资每月2100元;

3、被聘用的人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目(http://www.fxtp.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法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地点为:阜新市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窗口(红树路9号)。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3、请报考人员携带自行下载并填好的《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4张一寸同版彩色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5日内《个人信用报告(本人版)》到指定地点报名,材料不合格者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资格条件,统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于11月28日前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目(http://www.fxtp.gov.cn)中公布,同时公布咨询电话,考生需及时关注。如有问题在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发布之日起3日内拨打电话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拨打电话者出现问题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将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目(http://www.fxtp.gov.cn)中公布,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请广大考生实时关注。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后期需要提供与报名表相符的各种材料原件,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程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自备黑色钢笔或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具、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材料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目(http://www.fxtp.gov.cn)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详见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目(http://www.fxtp.gov.cn)。

(二)面试

1、入围人选。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目(http://www.fxtp.gov.cn)中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3、成绩公布。所有入围考生总成绩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将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目(http://www.fxtp.gov.cn)中公布。

(三)体检

1、入围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通知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目(http://www.fxtp.gov.cn)中公布。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相关要求。招聘单位或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考察程序严格组织实施。在体检和考察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按照参加面试成绩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将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目(http://www.fxtp.gov.cn)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开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用工形式为合同聘用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

(七)试用期

检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期间开展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作为试用期考核的一项,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在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参与、监督、指导下统一开展,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1、本次考试工作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按照国家、省、市、区最新要求随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有关公告。

2、请所有报名考生于报名前下载辽事通APP并注册,报考人员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阜新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防疫材料,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考生报名成功后即视为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笔试、面试等环节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将另行公布。因疫情影响导致招聘工作有所调整的,将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目(http://www.fxtp.gov.cn)中发布公告,请考生留意公告内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418-2483088。

附件1: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检察院

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fxtp.gov.cn/newsdetail.thtml?id=746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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