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疾控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我县疾控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同意,会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计划数为5名,编制为全额事业编制。具体招聘人数、岗位、学历、资格条件等详见《会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附件1)。报考专业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
3.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不得报考。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4.非会同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5.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吸毒史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编的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和考试程序
本次招聘按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组织笔试。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招聘计划。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2)网上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网上报名者必须在领取准考证时到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股(415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与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相同,网上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予以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考试内容及分值:本次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其中,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分值100分,占比50%;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占比50%。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入围面试)。
(2)面试成绩的计算:按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产生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再相同者,按面试不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者,加试笔试一次。
(3)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
五、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体检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办法》和《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修正)》实施,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体检医院临时抽签确定。非招聘单位原因,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原则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2011]3号)的规定执行,重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4.因体检、考察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可在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会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聘用人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现行工资政策执行,由财政统发工资。
八、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报考人员须严格遵从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需提前报告前7天行程踪迹和健康状况,省外、省内低风险地区和7天内有本土病例发生地区人员入会时需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会后需完成“3天2检”,2次核酸结果阴性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凭“健康码”和“行程码”双绿码、体温无异常、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①考试开始前8天内有国(境)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者;
②考试开始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有严重本土疫情或外溢风险较大的地区、按照湖南省规定参照高风险区管理的地区旅居史者;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5天居家健康监测者;
③不能提供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者,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者;
④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未排除新冠者;
⑤正处于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者。
3.考生入会后应严格遵守以上疫情防控措施和考试现场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并按要求执行落实好其他日常扫码、查验体温、规范戴口罩、保持
疫情防控具体事宜请咨询会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745-8858078。
九、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通知等事项,均通过“会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个人不及时关注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人事考试政策规定执行。
监督电 话:0745-8853061(县纪委监委)
咨询联系电话: 0745-8827641(县人社局)
0745-8822871(县疾控中心)
附件1:会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xlsx
会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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