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1号)规定,现就龙门县民政局公开招聘急需短缺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龙门县殡葬管理所管理岗位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专业毕业。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
(二)报名
报名可网络报名或采用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要求在
1.《龙门县民政局公开招聘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照片3张;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办理入编入职手续前取得相应学历。
3.请报考人员诚信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网络报名人员面试时提供)。
4.应聘考生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
(四)面试
面试地点: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均定在湖南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1.直接进入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组织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安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招聘岗位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享受在职在编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关系。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决定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疫情防控要求
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一、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咨询方式
(1)龙门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7881611
(2)报考人员可通过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men.gov.cn/)查阅公开招聘面试、体检、考察和拟聘用等相关事宜。
附件:附件1龙门县民政局公开招聘急需短缺人才岗位计划表.doc
附表2.龙门县民政局公开招聘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ongmen.gov.cn/lmxrmzfmhwz/zwgk/gzwj/tzgg/content/post_46113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