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钦州市人民防空和海防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科文秘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人防海防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等专业毕业,中共党员及具有办公室文秘相关经历、较强的文字功底者优先考虑。
4.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填写《钦州市人民防空和海防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复印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zrfhfb@qinzhou.gov.cn,邮件标题统一注明:姓名+联系方式+专业。
3.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应聘人员面试由市人防海防办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本人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聘人员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5.体检:面试结束后,入围人选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应聘人员面试表现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考核及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7.联系电话:0777-3688691,3608560。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属于合同制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按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钦州市人民防空和海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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