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奉化区基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决定遵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奉化区户籍(落户时间截至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截至
(三)年龄40周岁及以下(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犯罪记录;
(五)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和OA办公系统;
(六)附加分: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笔试成绩加3分;具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笔试成绩加5分(不累计)。中共党员(含预备)笔试成绩加2分。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2分。户籍、居住地、报考方向均为同一镇(街道)的,笔试成绩加1分(锦屏、岳林除外);
(七)奉化区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得报名。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疫情期间考场安排十分紧张,请谨慎报名,节约考试资源。)
2.报名方式:①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http://bm.nbohrs.cn/,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2022年奉化区公开招聘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在线报名。请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并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②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上传侧面照片或涂鸦照片或大头贴或照片模糊取消报名资格),照片为jpg格式,30k以内,像素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报名截止日前,未上传照片者资格审查不合格。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初审
1.时间:
2.将根据招聘单位设置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考生在
(三)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公告和手机短信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料审核,未按时参加审核视为自动放弃。
2.所需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需携带打印的《奉化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登陆考试报名系统后,打印信息预览页面)、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打印:http://www.chsi.com.cn)、身份证、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证书、证明原件(所在党组织关系证明、社会工作师证书、退役军人相关证件、部分镇和街道户籍所在地居住情况等)。
3.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在2人及以下、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多个的,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为1个的则予以取消,相关岗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情况在奉化人才网(http://www.fhhrss.net/)公布。对核减后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将联系改报,并将调整计划在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1.按网上公告和手机短信通知的时间打印准考证。
2.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连接地址:http://bm.nbohrs.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2月上旬。因疫情管控和考场原因,笔试时间和地点可能发生变化,请考生关注网站公告。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缺一不得进入考场。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主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实务、解决实际问题和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不足50分者淘汰。笔试成绩在奉化人才网公布。
(六)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奉化人才网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社区工作业务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结束后48小时内,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及体检相关事宜在奉化人才网公布。
每位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各招聘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需增加客观题笔试,以客观题笔试成绩排位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镇(街道)负责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淘汰。
(十)公示与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有异议且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各镇(街道)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
考生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考生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镇(街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服从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聘用后的管理和工资待遇由所在镇(街道)按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递补规定
1.面试开始48小时前,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2.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招聘信息、实施过程及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等均在奉化人才网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二)学历以国家承认的为准,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证书。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奉化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处理。
(四)新聘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均须在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后,3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作为续聘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广大报考者不要轻信,切勿上当受骗。
(六)未尽事宜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四、防疫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二)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及现场测温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四)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六)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考试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报考咨询电话:89288113
监督电话:89293977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
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fhhrss.net/InfoDetail.aspx?id=7373B0D450113B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