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2年度“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有关规定,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全国各高校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大庆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规章、政策,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核算、使用计划等业务。
二、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等条件,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录用。
三、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2023届在校高校毕业生5名。详见《2022年度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四)符合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展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乐于为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五)35(含)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7日之后出生,含当日)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硕或专硕)学位,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六)2023届高校毕业生需要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逾期未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八)符合岗位招考的其他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度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按照政策规定,与所报岗位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核均通过邮箱完成。
(一)邮箱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1月18日9:00—2022年11月30日17:00期间,通过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
2、《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扫描件)。
3、《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需相关部门盖章)(扫描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记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5、报考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6、已获得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7、存档证明(扫描件)。
8、2023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专业及学位(预计取得时间、名称)等情况的证明(扫描件),及已获得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9、报考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材料。
以上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dqgjjgkzp@126.com),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以邮件接收时间最早为准,其他岗位报名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审核反馈结果及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核的,即报名成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在邮箱提交申请,修改提交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修改1次(标明修改次数)”。此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规定,在“黑龙江人才周”、“市委书记进校园”等引才活动期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对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招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需要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如因信息填报不实不能通过资格审核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资格审核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报名。
3、考生上传照片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如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4、现场确认、面试等招聘相关信息详见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5、考生须在2022年12月5日登录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考生须在2022年12月5日登录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审核通过情况公示,核实本人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情况,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5日16:00前,通过电话0459—6178012或报名邮箱反馈核实,过期不再受理,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招聘方法
(一)现场资格确认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
方式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报名后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面试开考前一工作日到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
3、《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需相关部门盖章)。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记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已获得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存档证明。
8、2023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专业及学位(预计取得时间、名称)等情况的证明,及已获得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
9、报考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规定,在“黑龙江人才周”、“市委书记进校园”等引才活动期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直接面试规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大庆市政府网站通知公告。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以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核或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空缺进行递补,若同一岗位顺延出现并列,以加试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3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关说明
(一)受疫情变化影响,可能推迟考试及后续环节,报考人员须密切关注大庆市政府官网通知公告,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招聘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四)按照我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
联系人:张洽
联系电话:0459-6178012 ;15604897272
报名邮箱:dqgjjgkzp@126.com
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54号
监督电话:0459-6544027(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公积金纪检监察组)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doc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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