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2022年卫健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
8.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对象
本次共计划招聘卫健紧缺急需专业人20名,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22年建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健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通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建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或通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事服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进入报名平台,完成个人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考者报名前须认真、详细阅读本通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明确招考通告中各项要求,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照片应为jpg/png/gif格式(建议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高宽比4:3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画面70%左右。
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或联系不畅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核
由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报名后一日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考生与招聘人数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如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考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考生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招聘岗位无成绩达到规定要求人员,该岗位取消招聘。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入场时,所持的“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须为考前48小时内,考前7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未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结果)的,“福建健康码”不是绿码的,或当前处在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不能入场考试。对体温异常及动态行程等异常的,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报考者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关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如遇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聘用
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2.建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0598-3961610。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由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下载:
2022年建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卫生.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fjjn.gov.cn/zwgk/tzgg/gggs/202211/t20221123_18494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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