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龙港市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号]2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龙港市人民医院2023年提前招聘49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紧缺专业优秀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及资历要求具体详见《龙港市人民医院2023年提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本科生要求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以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应往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录取的(原第一段、第一批)2022、2023届本科毕业生;
3.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三等奖学金,或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的前30%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2023届本科毕业生;
4.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专升本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在龙港市人民政府(http://www.zjlg.gov.cn)、龙港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ghosp.com/)及相关高校门户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请符合报考条件并有意向报考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为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lgsshsyjzp2@163.com;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料审核(网上预报名人员面试前也须携带材料到面试现场进行资料审核);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龙翔路238号龙港市人民医院门诊楼517室人事科。
2.报名所需材料
(1)《龙港市人民医院2023年提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紧缺专业优秀毕业生报名表》一份;
(2)单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1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录取(原第一段、第一批)”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入学录取批次证明和学历证明(或签订承诺书,并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以上证明)。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2023届本科优秀毕业生,须提供“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证书;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的前30%的,须提供学校(学院)出具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
(五)签订就业协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如遇入围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加试。若入围人员放弃的,依次递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如签订协议人数未达到岗位招录计划数的,则将剩余指标进入下一场次招聘程序。
(六)体检和考察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凡签订就业协议且体检合格的2023届毕业生考生,需在
(七)公示及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2.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新聘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3.对符合《龙港市人民医院人才引育专项扶持办法》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并相应增加服务年限。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面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四)符合条件的原在编辞职的研究生需提供原单位辞职批复,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五)本公告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7-59971510(龙港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77-59911862(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
0577-68086010(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附件1:龙港市人民医院2023年提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紧缺专业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龙港市人民医院2023年提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紧缺专业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zjlg.gov.cn/art/2022/11/21/art_1229551151_4131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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