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2022年11月择优比选10名科级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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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根据《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拓宽来源、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经研究决定在红山区范围内采取择优比选的方式,选拔一批优秀年轻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计划

本次为红山区直属机关及街道择优比选科级领导干部10名,其中乡科级正职1名、乡科级副职9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红山区择优比选科级干部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红山区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中符合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规定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中央、自治区及赤峰市驻红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经主管部门同意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应为19871月及以后出生。

5.报考乡科级正职领导职位,公务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担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相当层次职级;事业单位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七级管理岗位)。

报考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公务员应当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相当层次职级;事业单位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七级管理岗位)、事业单位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八级管理岗位)。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择优比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211月(含),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报名人员除符合以上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有关要求。

(三)不得参加择优比选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在原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或对转任、调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比选方式

比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择优比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择优比选计划数。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择优比选人数的比例为3:1

(三)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考察人选与择优比选人数的比例为2:1

(四)考察由红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总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参考,不作为最后确定择优比选人选的唯一依据。

四、比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择优比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为:202211289:001130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if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2.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多报无效。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者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红山区择优比选科级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不得进行改动。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各相关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报考者有关信息真实性负责。

5.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报送至红山区委组织部干部管理室(红山区党政综合楼1303室)。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择优比选公告,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择优比选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红山区委组织部负责,在收到报考者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报送《报名表》的不予资格初审。报考者可于202211299:0012117:00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择优比选全过程,对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终止其择优比选程序,不再作为择优比选人选。

资格初审后,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在报名网站公布取消职位计划,已成功报名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21259:00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2127121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1211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2212161219,参加择优比选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红山区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前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录用文件、聘用审批表等进入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212月下旬进行。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该职位拟择优比选人数的,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应当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者可登录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成绩。

(六)考察体检

红山区委组织部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择优比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确定择优比选人选。考察组重点审核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事业单位调任人员要查询社会信用记录。考察结束后,红山区委组织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择优比选资格。

五、比选人选的任用

红山区委组织部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提交红山区委集体研究确定拟择优比选人选,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择优比选的,由红山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择优比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择优比选中涉及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和调任人员,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择优比选是优化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做好择优比选工作,有利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有利于形成竞争性选拔人才的良性机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配合择优比选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协调配合。择优比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要求高,需要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红山区委组织部负责政策研究、组织、指导、监督等工作,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务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思想动员,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积极支持推荐符合条件人选报名。

(三)严肃比选纪律。择优比选工作政治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择优比选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增强公开性,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参与择优比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名人员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回避。本次择优比选由红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报考者在面试及之后各环节自愿放弃择优比选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四)严格疫情防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择优比选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参加报名人员须随时关注有关通知。准备参加择优比选的人员要注意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建议本人及亲属等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要前往国内外疫情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

本公告由红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红山区委组织部干部管理室或公务员室,

联系电话:0476-82314140476-8231446

网络技术支持: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476-8332636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17647612380

附件:红山区择优比选科级干部职位表.xlsx

红山区择优比选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221123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chifeng.gov.cn/cfsrsjksdt/202211/t20221123_1907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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