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为浙江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浙江省唯一一家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参照),是中华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单位,是浙江省口腔质控中心、浙江省口腔卫生指导中心、浙江省口腔正畸中心、浙江省口腔种植技术指导中心、浙江省口腔医学会会长单位,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是浙江省口腔医学重点培育专科建设医院,是全国口腔医学教育科技重要力量。医院目前拥有有华家池总院(口腔医学中心)、湖滨(延安)院区、紫金港(城西)院区及大运河(上塘)院区。现拥有院士指导,国家杰青、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国家四青人才等组成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70余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需求6个岗位,共55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考试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23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招聘对象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列入招聘对象范围的应届毕业生,按学制一般应于2023年6月底前毕业。择业期毕业生以及同期出站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缺陷,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师德师风、学术道德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原则上要求为2023年7月底前。未能按期报到者将不保留录用资格,确有特殊情况的经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医院审批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医疗岗第一学历专业须为岗位对口专业。除留学归国人员外,其他应聘人员一般应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科研能力突出者、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其他特殊才能者、具有类似机构或同类岗位工作经验者,在同类应聘者中一般优先考虑。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志愿,“投递志愿”以第一志愿为准,请在“个人中心”确认第一志愿岗位为“已投递简历”状态。已完成预报名的应聘者视同正式报名。应聘者需要更改第一志愿的,应在报名截止前申请修改志愿。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系统“个人中心”-“应聘状态”查询初选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本批次招聘岗位学位要求为博士或职称要求副高及以上,原则上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
3.初评。我院将组织评审组,结合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初步评估。评估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教育背景、专业与科研方向、学术成果、实践经验、所获荣誉等因素。医院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后,将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应聘人员发出考试邀请,应聘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核
本轮招聘考试工作将视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分批分次组织,预计2023年2月底前完成相对集中的招聘。缺额则在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后,视报名情况,在本年度内逐步完成。
考试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分专业面试、综合面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试形式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或线上方式实施。如有调整的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核内容将提前在医院招聘网站发布,并短信、邮件通知考生。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其中副高职称及以上者可免于笔试,直接参加科室面试。
2.面试
(1)科室面试
科室面试根据我院制度规定组织并开展工作。具体面试方式、内容由各科室结合岗位和专业特点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测试、临床操作、病例书写等。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确定对科室面试人员的意见和排序,原则按照科室面试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院级面试人数。
(2)院级面试
院级面试由医院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评审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实践经验、岗位匹配性,与应聘人员开放性交流情况,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三)调剂
我院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四)体检、考察
面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综合面试表现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结合医院岗位实际需要,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或不适合在医院工作的疾病患者不予录用。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办法执行,部分岗位视情况安排为期1~4周实习,实习期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如需递补,各岗位一般根据综合面试排序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人才招聘网(https://a.zjkq.com.cn/jobs,“通知公告”);
2.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hr.zju.edu.cn/cn/);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0517-88981387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217423(组织人事部)
电子邮箱:jobs@zjkq.com.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71-87871332
常见问题:https://a.zjkq.com.cn/jobs/apply/problemMore.action
附件: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公开招聘计划表(2023年第一批)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lsbt.zj.gov.cn/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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