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康复中心拟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惠阳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是惠阳区残联下属的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区听障、脑瘫、智障、自闭症“四残”儿童康复训练与服务、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知识宣传普及、辅助器具适配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编制外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2、具有学前教育类专业毕业;
3、具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4、具有5年以上学前教育经验;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惠州市户籍;
7、具备以上条件会讲客家话优先录取;
8、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
(三)咨询电话:15913897368,联系人:黄小龙,电子邮箱:241923129@qq.com。
(四)报名要求:
1、填写《惠阳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报名表》。
2、网络报名时把报名表发送到电子邮箱241923129@qq.com,报名表需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同时附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证书等资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年龄以身份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必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在惠州市惠阳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及报名、考试、体检等办法。
(二)接受报名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专业面试+综合面试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
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入围面试的考生。
1、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分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专业面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合成面试总成绩。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因疫情原因面试时间和地点需要调整时,以调整后的通知为准。
2、确定综合面试人员
根据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确定综合面试人员,如人员没有超过3名,按实际人数确定综合面试人员。
3、面试合格线及成绩公布
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在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总成绩。
4、确认拟聘人员
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面试评委最后评议结果为准。
(四)防疫措施
(一)考生进入考场时,应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粤康码绿码、绿色行程卡、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为正常,方可进入考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
4、不能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三)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评委要求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报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区残联具体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生考试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惠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在合同期内能胜任工作的,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七、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属于编制外聘用人员,由区残联主管,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八、惠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惠州市惠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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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huiyang.gov.cn/zntj/content/post_4834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