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沥海街道办事处计划在绍兴市区范围内公开招聘编外员工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工作人员1 | 1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档案管理类、文秘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等相关专业 | 会熟练操作电脑 |
工作人员2 | 1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 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 ||
工作人员3 | 5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 不限 | ||
工作人员4 | 2 | 男 | 35周岁及以下(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 不限 |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绍兴市区(上虞、越城、柯桥)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开除党籍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6日至2022年11月30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在2022年11月30日16时之前将报名表电子版、相关资料扫描件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cyx@zfsc.com,邮件命名为:“XX报考XX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岗位投递、逾期投递均视作无效投递。
3.报名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
(3)学历证书扫描件(毕业证或学位证);
(4)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国内毕业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复审
1.报名截止后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报名材料(纸质)原件及复印件供核实,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务必带全,未能按要求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3.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酌情考虑核减招录人数。
4.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与事实严重不符等情况,取消报名直至录用资格。
(三)笔试
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人数,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确认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根据笔、面试总成绩情况,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未按体检项目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者淘汰,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人事录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或有其他影响本人录用事项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递补应聘人员。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程序录用。
2.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3.录用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录用;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待遇参照现有同类编外人员收入水平。
4.应试者一经录用,实行劳务派遣,合同两年一签。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越城区沥海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5-82780137(工作日)。
附件:
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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