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桐乡市卫生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根据桐乡市教育局、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公开招聘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办法》(桐教[2022]208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用人需求,决定开展面向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2023学年教师,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详见附件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民办学校,下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至35周岁(
4.户籍不限。
5.所学专业及条件符合岗位报考要求。
(二)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毕业生。
2.普通高校非师范类2023年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按学期为单位评定奖学金的以2学期抵1学年计,下同)。其中桐乡市户籍或桐乡市生源人员可放宽至1次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3年本科毕业生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建设学科2023年本科毕业生(以教研函[2017]2号公布名单为参考),不作奖学金要求。
3.普通高校师范类2023年本科毕业生(不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下同),且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其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师范类2023年本科毕业生,不作奖学金要求。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
以下材料需在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系统,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
(1)自荐书(含本人基本情况、学习简历、专业能力水平、兴趣特长等);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师范类证明、获奖证书原件;
(4)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5)其他能证明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
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
3.资格现场确认。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已通过网上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现场确认。参加资格确认的人员须现场提供网上报名所需全部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审核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视为最终报名成功。
特别提醒:资格现场确认受理对象为已进行网上报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本次招聘报名统一通过网络系统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已通过网上初审但未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现场确认点
时间:
地点:桐乡市卫生学校威凤楼6楼会议室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凤鸣路1213号
现场确认合格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含3倍)时,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超过3倍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形式。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将于
(三)考试
现场确认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含3倍)时,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超过3倍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为《教育综合能力知识测试》,测试包含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为微型课和答辩相结合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核对象。
笔试、面试时间:
(四)体检
时间和地点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
入围人员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安排组织体检,招聘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自愿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以递补。
(五)考核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的办法执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名单
体检、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放弃的,可以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统一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未能按时报到或未能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本轮招聘,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拟聘用人员需在
4.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6.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7.被聘用人员在
8.在本次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本次招聘的现场确认、考试等环节将根据防疫要求调整或取消,请广大考生关注、理解和配合。
9.拟聘用人员将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tx.gov.cn/)公示。
10.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3-88621040,89396680
桐乡市卫生学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8051907,18705839779
(二)监督投诉电话:0573-89396623、88110805
附件:桐乡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2023学年教师岗位计划表
招聘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户籍 |
语文教师 |
中国语言文学类;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教学(语文) |
本科及以上 |
1 |
户籍不限
|
数学教师 |
数学类;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教学(数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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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x.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