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丰富我县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人才库,根据《遵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委下属事业单位和委托代管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选调2名事业单位人员,特制定如下方案。
—、选调岗位及数量
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岗位1个,委托代管事业单位岗位1个。我委2022年事业单位进人计划2人,其中,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1人,县法学会1人。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绥阳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或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不符合《绥阳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绥党办发[2021]26号文件规定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2月1日在绥阳门户网站内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日至12月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
绥阳县委政法委政工室(绥阳县行政中心四楼B409)。
(四)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面向全县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审查同意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县委政法委政工室(含电子版、纸质版需盖好公章),一式三份。报考者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材料(录用审批表等);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近期二寸免冠蓝底正面证件照4张;
7.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考人员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须达到3:1方可进行考试,否则减少选调计划或取消选调岗位。
四、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单个岗位报名人数大于30人的,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5:1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考试由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牵头组织,严格落实考务工作人员考场设置、命题、试卷、阅卷、考务信息管理及安全保密等有关要求,拟定工作实施方案报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开展。
(二)成绩计算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岗位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
2.面试:面试严格按照《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开展,采取结构化面试,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面试工作组由考官小组、监督小组和考务小组等组成。考官小组由选调单位代表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数7人,其中本单位(本系统)考官人数不超过3人。
3.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由绥阳县委政法委另行通知,并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将考试成绩报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告知当事人。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绥阳县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群众公认度、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考察不合格的,需报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县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综合考察情况和岗位需要,提出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与调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监督
(一)严格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县纪委县监委第四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参加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相关日常事务。
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0851-26363630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851-26228913咨询电话:县委政法委政工室
附件:1.绥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2.绥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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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suiyang.gov.cn/xwzx/tzgg/202212/t20221201_77288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