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体育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浙体人[2009]42号),决定继续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名中小学体育教师,2名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单位、3名乡镇(街道)事业人员(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运动员属于下列类型之一:
1.曾被浙江省运动队正式招工,在训3年以上,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并经原招工单位审核正式退役;
2.省队联办运动员代表浙江省参加全运会正式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8名或个人项目取得前3名;或参加年度全国一类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3名或个人项目取得第一名;
3.经浙江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金华市筹办委员会确认加计金牌的运动员。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大楼13楼1306室体育科
3.联系电话:0579—88893599电子邮箱:2845133957@qq.com
4.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兰溪市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5)浙江省内退役优秀运动员相关材料(正式招工和浙江省内体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役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时请携带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四、招聘程序
1.招聘按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2.根据我市体育人才紧缺的实际,本次招聘不受招考比例限制,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3.报名需对应选择岗位,面试合格经体检、考察,之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办理相应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兰溪市政府网进行公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2.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由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79-88891752。
附件:1.兰溪市面向浙江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兰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anxi.gov.cn/art/2022/4/22/art_1229289284_39700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