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梅州市“青梅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专业素质,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1.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本科以上学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4.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
二、招募见习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见习岗位:
1.见习岗位:党建办助理人员2人
见习内容:开展党务工作督查、基层党建创新等工作。
其他要求:中共党员
2.见习岗位:党政办助理人员4人
见习内容:协助办文办会、统计等工作。
3.见习岗位:公共服务办助理人员2人
见习内容:协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
4.见习岗位:综治办助理人员2人
见习内容:开展平安建设、大数据核查,接待群众反映问题。
5.见习岗位:社区书记助理人员2人
见习内容:协助社区党委书记开展社区各项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业务工作;
2.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领导,服从分配、管理,严格遵守见习单位的制度规定;
3.严格遵守见习单位上下班时间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不旷工,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
4.见习人员不得将用人单位的内部资料、信息向外泄露,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三、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1.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
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公布的见习岗位条件进行报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江南街道办事处党建办邮箱(1808029584@qq.com),邮件主题请写为“应聘见习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2.面谈及签订见习协议书。见习基地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初筛后组织人员面谈,参加面谈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审核后退回,经面谈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见习协议书。面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见习期及待遇
1.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间给予每月20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
2.见习基地按政策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期间表现优异者有机会转聘为街道工作人员。
五、其他
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梅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梅市人社[2011]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9]153号)的规定和见习基地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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