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畅通干部交流渠道,充实机关立法工作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现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22年度专项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面向全区设区的市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四级调研员以下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6名,从事地方立法服务工作,具体职位信息详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22年度专项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区设区的市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法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4.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类证书。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在上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7.具有3年以上的法治实践经验。“法治实践经验”是指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戒毒管理工作,执业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法委、政府部门、群团组织中的法治工作等。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的报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
9.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专项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试用期、处分期限及其影响期限和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报名
个人报名时间: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表)、近期干部任免审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及近五年参与法治工作相关任务清单、近五年政策研究或综合文稿写作(不含一般通讯、新闻稿件写作)证明材料。报送的材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
2.个人工作总结和自述材料各一份(电子版)。工作总结主要包括近三年来工作主要内容、成绩亮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等(所述内容应符合保密工作要求);自述材料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自我认知、能力特长、家庭情况及兴趣爱好等。
(二)资格审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材料情况不实、弄虚作假以及不齐全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经历业绩评价
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成立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的工作资历、业绩和岗位匹配度进行资历评价,根据岗位要求与人员匹配度,按1:5比例提出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人员名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并适当核减遴选职位。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大网、“广西人大”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且本人所报考职位未取消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结束后,全部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权重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设在南宁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跟班学习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名额N:N+2的比例确定跟班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列为跟班学习人选。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跟班学习人选。跟班学习时间为1个月。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跟班人员日常表现情况和适岗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按照不超过遴选名额N:N+2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按程序组织开展考察、确定转任人选、体检、公示、商调等工作。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专项遴选公告及遴选对象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大网(www.gxrd.gov.cn)、“广西人大”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本次专项遴选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笔(面)试公告等事宜,在广西人大网、“广西人大”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纪律与监督
(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必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考试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二)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次专项遴选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8806134(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0771—8806125(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举报邮箱:gxrdjjz@gxrd.gov.cn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卢俊宇,0771-8806054;曾夏云,0771-8806052。
本公告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22年度专项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doc
附件2、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22年度专项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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