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依据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本次拟公开招聘教师20人。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13名,招聘范围为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招聘其他教师岗位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日至2004年12月2日期间出生);数控技术专业教师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国外取得学历的考生,需要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要求)。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6日上午9:00至12月22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jlgcrsc@126.com。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填写《吉林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与学位证、要求的资格证扫描件等材料统一存放到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应聘岗位和本人姓名”命名,压缩后发送至招聘邮箱jlgcrsc@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栏和附件栏注明“应聘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待学校审核后进行下一步的工作,请密切关注电子邮箱和学校网站通知,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按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后续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电子邮箱及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并确保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学校电话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人事处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复审
学校将在现场确认时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核
采用面试试讲的方式或笔试加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核。
护理专业教师2岗位为参加集中笔试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认面试资格人选,具体笔试时间安排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其他招聘岗位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加试后,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具体笔试时间安排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其笔试和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应聘人员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成绩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成绩达到要求的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主页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2年毕业生应聘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要求分数线以上或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要求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注意事项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九、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jlevc.cn/rsc/index.jhtml)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
咨询电话:0434-33522393352115
联系人:曲老师
应聘邮箱:jlgcrsc@126.com
附件1:2022年吉林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xlsx
附件2:2022年吉林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jlevc.cn/tzgg/7753.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