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三门县人民检察院下属检察事务中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岗位名称 |
岗位等级 |
选聘人数 |
学历和专业 |
年龄 |
管理岗位 |
管理九级 |
1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计算机、电子信息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
35周岁以内( |
二、选聘条件
1、讲政治、顾大局、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或电子信息操作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工作的通知》(三人社[2019]25号)公开选聘条件。
5.身体状况良好。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政纪处分未过处分期(影响期)的;
(4)上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不符合检察机关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
2.报名地点: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三楼321室),联系电话:83300911。联系人:梅静静
3.报名提供材料:报名表(见附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报名表必须签署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
四、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笔试人员。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则按规定取消此次选聘计划。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确定面试人员,遇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取50%合成总成绩。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遇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根据考察结果,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聘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发现有本公告第一条第6项规定的6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参与选聘的资格。
2、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anmen.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