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事业单位选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具体职位详见《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一)遴选范围
河池市范围内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教育系统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定计算时间截止
3.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要求具体见职位表(附件1);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专业不符合所遴选岗位要求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以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或电话及其他形式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多个岗位。
报名人员请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mhc.gxrc.com)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将填写好的表格(PDF格式)及相应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年度考核证明、诚信承诺书等材料扫描版)发送至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邮箱(ndkb1071@163.com)。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按顺序编号,压缩打包后发送。网上电子邮件报名,请将邮件主题及遴选文档按“2022年公开遴选+遴选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如“2022年公开遴选文秘岗位李四”。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遴选收费:本次遴选不向报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所需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并将审查结果及时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报名人员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遴选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200分(笔试100分,面试100分,笔试和面试分别过60分为合格)。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主要考查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南丹县财政局(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南丹县财政局(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其他说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为按照遴选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则从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本职位留空。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经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确定遴选人员
经考察合格后,按程序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遴选待遇
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调入人员按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南丹县外遴选人员符合我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规定的按照我县出台的人才引进奖励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0778)7211071;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7213685。
附件:
1.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2022.12.9.xls
2.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2.12.9.xls
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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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70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