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情况介绍
绍兴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原绍兴市聋哑学校)创建于1947年,隶属于绍兴市教育局,为全额拨款单位,是绍兴市唯一一所集小学、初中、职业高中于一体的听障类全日制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
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招考计划及报考条件
岗位 | 人数 | 资格条件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
生活指导教师 | 1 | 无 | 大专及以上 | 40周岁 以下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学历和年龄可放宽 |
三、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1.编外用工统一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原则上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原则上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2.学校通知劳务派遣单位为编外人员办理社保、公积金等业务。薪酬严格按照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纪检小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应聘者于12月14日前将报名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1095878816@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XX岗位+姓名+联系方式”;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及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均需真实有效,有犯罪和失信记录的将取消报名、录用资格。其中,应聘人员年龄计算为1981年12月7日之后出生。
3.面试复审
入围面试复审人员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如低于3:1,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岗位直至取消)。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4.体检、政审
组织考核和复审环节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环节名单。体检工作由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责。政审要求无犯罪和失信记录,有一项不合格记录的应聘人员由下一名人员依次递补。拟招聘人选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
面试及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程序报批同意后,办理编外人员录用手续,签订合同。
联系人:王老师0575-88651006
何老师0575-88651006
附件:
绍兴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
2022年12月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sx.sxrc.com.cn/sxrcw/webPage/page/informationDetail.html?id=1fdc3adc-d8e7-4d72-850d-1c0e987a8d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