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1]330号)和吉林省财政厅、人社厅等八个厅室联合发文《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吉公办字[2016]3号)以及《吉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管理办法》(吉公办字[2016]48号)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招聘应急管理局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男女不限,年龄:25-40周岁(1981年9月30日以后,1997年9月30日以前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从事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操作OA办公系统。
三、待遇和薪金
1、不属于政府行政事业编制,月薪为2816元。
2、正式录用后,由用人单位按比例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3、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者依《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须准确如实完整填写附件《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携带1寸近期(6个月内)红底免冠照片3张。(登记表自行打印。)
(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4日(早8:30-晚4:30)
(三)报名地点:由于疫情原因限制,报名地点设在应急管理局507室(健康产业大厦),联系人:田先生15844517888
五、资格审查
资格条件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梅河口市应急局、消防大队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审查截至时间为12月14日16时30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
考试合格后由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成立面试考察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
根据测试考核整体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结束后进行综合考核,经综合考核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规定续签或解聘。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人员;
3.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
梅河口市消防大队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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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mhk.gov.cn/jyhpt/yjglj/tzgg/202212/t20221212_8646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