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选调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9名,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二)选调范围、对象
1.录用为我县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在乡镇工作满5年或在部门工作满3年以上的人员(含试用期,下同);
2.乡镇团委书记、妇联主席须任职满2年以上;
3.符合《关于印发<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遂组通[2021]36号)的相关条件。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县管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报考须征得县委组织部同意,其他报考人员须征得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纪检工作人员还须征得县纪委同意)。
3.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的选调单位、职位、学历、专业、人数等详见选调计划表(附后)。
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本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一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三、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遂昌政府网(http://www.suichang.gov.cn)、遂昌先锋公众号发布公告。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通过《公开选调计划表》(附件1)中公布的咨询电话与选调单位联系咨询。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时携带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近五年年度结果和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经单位审核盖章)。
4.报名结束时,报考对象所在单位将《公开选调报名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报名处汇总。
(三)考试考核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统一参加公开选调的笔试、面试。报名人数低于3:1的不开考或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对象及时关注遂昌政府网和遂昌先锋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2.考核加分:近5年年度考核每获得一次优秀加1分、任中层正职每满一年加0.5分、任中层副职每满一年加0.25分(中层任职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保留2位小数)。
3.面试:笔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加上考核得分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
4.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加上考核得分的5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核得分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5.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后,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择优录用。考察一年之内,根据工作需要,对同批入围考察人员,可适时择优调入。
四、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在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现象。
2.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选调单位要严格规范开展选调各环节工作,确保稳妥有序,派驻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组及选调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选调工作的监督。
4.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6.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县委组织部:8528158、8528148;
县人力社保局:8520346;
县纪委派驻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组:8528534、8528593。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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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suichang.gov.cn/art/2022/4/19/art_1229425524_4913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