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派至龙岩监狱的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
岗位一:政治处文职人员1名,具有中文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及计算机操作,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常驻新罗区,年龄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优先。
岗位二:财务科会计(出纳)2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与审计类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
岗位职责
岗位一:
1.负责汇总整理监狱政治处各类报表;
2.协助监狱工会、妇联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3.负责政治处内勤及其它事务性工作。
岗位二:
1.负责监狱财务预算、决算,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公积金、个税的申报,各类经费的报销审核和会计核算,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保管和归档工作等;
2.负责办理日常现金收付、银行转账收支业务,银行存款的管理和核算,现金的管理和核算工作,月末编好余额调节表,分析未达款项原因等。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除符合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思想合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无党纪、政务处分;无刑事犯罪记录;银行信用良好;
(四)具有较强的开拓、统筹、决策能力,有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及敬业精神,具有创业、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公司岗位分配安排;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组织考察、研究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组织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时,需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研究是否开考或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16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报名。现场应聘者需填写《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派遣员工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在报名表上粘贴近期免冠2寸白底彩照。
3.报名地点: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龙岩市新罗区滨江路8号社会保险大厦九楼,联系人:林宏翔,联系电话:0597-3298258
4.报名材料:《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派遣员工报名表》(现场提供纸质版报名表一式二份);携带身份有效证件、学历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现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学历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收集整理报名材料并对照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后报考者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公共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比例内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参加考试人员的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交往能力。根据资格审核报名人数情况,采取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3)考试时间和地点。本次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笔试、面试的成绩均相同,名次排列按面试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高低确定;若面试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再次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有效分数中的最高分高低确定,以此类推。考生面试成绩应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考察
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不足、个人主要特点及其家庭、生活、社会关系等。
(五)健康体检
体检人数按招聘职位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及其它原因无法体检的,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研究聘用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最后总成绩、核查情况和体检结果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考核
由福建省龙岩监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核查,对拟聘用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再次核查。重点核查有无违法犯罪、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考察德、能、勤、绩、廉等。
(八)递补
因试用期、考察期考核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岗位综合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并进行体检及考核。
(九)公示
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人员,一经发现,用人单位有权不予聘用。
(十)聘用
经过规定程序确定聘用人员后,由使用单位统一安排入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使用单位职位和工作安排。
五、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有关文件规定及龙岩监狱党委会议研究确定相关标准执行,享受单位工会待遇。
六、员工管理
(一)本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二)本次聘用人员由使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被聘用人员应当服从安排或调配。
(三)受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到指定工作地点工作,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四)成绩保留两年,后续如遇岗位空缺,经单位研究是否从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并进行体检及考核。
七、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招聘全过程接受龙岩监狱政治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如遇政策性调整等情况,请及时向龙岩监狱政治处咨询。
(五)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龙岩监狱政治处和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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