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应急管理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薪酬待遇及岗位选任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11名应急管理队员(其中专职安全员3名、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8名)
(二)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事业心强、有大局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服从基层工作安排、能够遵守24小时值班值守待岗;
(三)岗位要求
1.专职安全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现役军人;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有传染性疾病及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体检身体不适应岗位工作者;
10.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应急管理部门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其中专业森林消防队员享受高危补贴。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电话、信函报名。需本人将报名材料送至赣州经开区应急管理局(赣州经开区金岭西大道金岭科技园1号楼301室)。咨询电话:0797-8375002。
3.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附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④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⑤相关工作资历证明、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及2019、2020、2021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4.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3:1比例要求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报考人数不足6人视为报名人数不足)。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职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按照1:3比例确定入闱者进入面试环节(如参加笔试者未超过6人,则全部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组织面试考试专家组,对应聘人员逐个进行面试,得出面试成绩。因个人缺考导致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但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视为达到比例,不再核减招聘计划。
2.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选。
1.经考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自理。
3.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4.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区应急管理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七)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八)其他事项
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因考核不合格辞退,则按本批次考试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四、组织实施
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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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gzjkq.ganzhou.gov.cn/jkqzf/c105057/202212/c